四川省發改委:降低四川電網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發表時間:2016-06-20 14:44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降低四川電網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 (川發改價格〔2016〕272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748號)關于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化肥電價優惠等有關要求,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并報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降低四川電網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化肥優惠電價。四川電網直管直供區化肥生產用電(含合成氨、電爐鈣鎂磷肥生產用電,中、小化肥生產用電)按相同用電類別和電壓等級的大工業或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執行,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自2016年6月1日起,四川電網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每千瓦時下調0.87分錢,躉售工商業電價同步調整,大工業用電價格不作調整。調整后的四川電網銷售電價表和躉售電價表詳見附件1、2。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可利用本次躉售工商業用電降價空間,相應制定落實當地地方電網工商業電價調整具體方案。 三、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本次電價調整及時落實到位,并做好輿情監測、宣傳解釋和監督檢查工作。有關供電企業務必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電價政策。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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